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2-05-13 15:05
国办发〔202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扩大企业就业规模。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立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设置好“红灯”、“绿灯”,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宽基层就业空间。结合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适应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统筹用好各方资源,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合理确定招募规模。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其中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教育体系和培养机制,汇集优质创新创业培训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针对性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今明两年要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深化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合理安排公共部门招录(聘)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
(五)精准开展困难帮扶。要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及时兑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千方百计促进其就业创业。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开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招聘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逐步实现公共就业招聘平台和高校校园网招聘信息共享。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广泛收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大项目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计划,集中向社会发布并动态更新。构建权威公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密集组织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服务,扩大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千校万岗”、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招聘平台和活动影响力。积极组织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就业指导。健全高校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职业能力测评,接受现场指导。高校要按一定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审。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指导名师、优秀职业指导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举办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落实实名服务。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强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离校前后信息衔接,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维护就业权益。开展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
(十)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供求职就业便利。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教育部门要健全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方便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鼓励受疫情影响地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积极稳妥转递档案。高校要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递。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涉密的应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高校的沟通衔接,动态更新机构服务信息,积极推进档案政策宣传服务进校园,及时接收符合转递规定的学生档案。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毕业去向登记。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高校要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核实信息后及时报省级教育部门备案。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到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体检结果互认。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协商可提出复检、补检要求。高校可不再组织毕业体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加强青年就业帮扶
(十五)健全青年就业服务机制。强化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责任,允许到本地就业创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进行求职登记、失业登记,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有就业意愿的失业青年,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制定求职就业计划,提供针对性岗位信息,组织志愿服务、创业实践等活动。对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跟踪帮扶,提供就业援助,引导他们自强自立、及早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需求,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和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培训等多种模式,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允许先参加考试评定,通过考试评定的,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和高校绩效考核内容,将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强化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密切配合,同向发力,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加快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工作保障。要根据本地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加强人员保障,确保工作任务和政策服务落实。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增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力量参与就业服务、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做好宣传引导。开展就业政策服务专项宣传,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出征仪式”等典型宣传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发展,在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就业预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5日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bys/tzgg_1/202205/t20220513_24606308.html
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2-05-31 17:06
各市州教育(体)局、党委统战部,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青年一代创新创业热情,展示职业院校创业教育成果,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决定举办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承办单位: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
协办单位: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温暖工程基金会
杭州贝腾科技有限公司
二、 参赛对象
全省中职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学生。
三、 赛事组别
大赛分为主体赛和专项赛两个组别(附件1、2)。其中,主体赛分为市州(院校)初赛、省级网评和决赛三个流程,专项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流程。
四、 组队方式
各参赛院校可自行组建参赛团队,不能跨校组队,每个参赛团队由3-5名学生(专项赛限3名学生)、1-2名指导教师组成,每名学生限参加一个团队。
五、 参赛名额
(一)主体赛
中职组:参照本年度各市州中职在校生人数,每4000人分配1个参赛名额,余数不满4000人的按4000人计算。
高职组:参照本年度高职院校在校生人数,4000人以下的院校,分配3个参赛名额;4000-8000人的院校,分配4个参赛名额;8000人以上的院校,分配5个参赛名额。
(二)专项赛
中职组、高职组均以院校为单位申报参赛名额,每所院校分配3个参赛名额。
六、 时间安排
(一)主体赛
1.发文后至6月16日,各市州及高职院校组织初赛;
2.6月17日-6月21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通过回执邮箱向各市州及院校发放平台密码,各市州及院校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纸质材料(附件3、4);
3.6月22日-6月26日,进行省级网评;
4.6月27日-6月29日,网评成绩公示;
5.7月-9月,入围决赛团队自行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6.9月底,进行决赛,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专项赛
1.发文后至6月30日,组织专项赛赛前培训与动员、参赛团队报名;
2.9月6日-9月10日,确认参赛信息;
3.9月11日-9月22日,分类型和区域分别组织省级初赛,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9月23日-9月25日,公示入围决赛名单;
5.9月底,进行决赛,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 其他
(一)请各参赛单位明确大赛负责人,并于6月10日17:00前提交《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负责人回执表》(附件5)。
(二)报送的纸质评审书需在“资格确认”栏加盖学校公章,“初赛意见”栏由初赛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迎宾路185号湖南省委统战部107室。
1.主体赛
联系人:龚芳,131****3326,0731-82217647,电子邮箱:hnzhzjs@126.com,赛事工作联系QQ群(仅赛事联系人和项目指导老师加入):831723049。
2.专项赛
中职组负责人:尚冬青,155****5308;高职组负责人:匡家兵,133****2347;赛事工作联系QQ群:766020185;学生QQ群:325365989。
附件:1.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主体赛方案
2.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综合模拟专项赛方案
3.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申报评审书(中职组)
4.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申报评审书(高职组)
5.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负责人回执表
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2022年5月31日
附件2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综合模拟专项赛方案
附件3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申报评审书(中职)
附件4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申报评审书(高职)
附件5 2022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负责人回执表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xxgk/tzgg/202205/t20220531_1071016.html
关于公开遴选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免费入驻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3-02-21 08:31
各高校创新创业就业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和《湖南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举措实施方案》(湘教通〔2022〕271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在提供创业服务、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政策、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本,激励更多大学生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开遴选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免费入驻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基地情况介绍
1.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位于长沙市新建西路37号和77号,可使用办公面积近万平方米,配备有路演室、会议室、图书室,可同时容纳百余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免费为每个入驻项目提供20-100平方米左右的独立办公间。
2.易简众创空间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岳麓街道靳江路中建智慧谷项目2区7栋,配备有演播室、会议室、图书室、咖啡吧等,有16个工位面向大学生创业群体免费开放。
3.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相关服务。免费为每个入驻项目提供办公场地,免收水电费,配备有办公桌、椅子、柜子、网络与电话端口等基本设施和条件。不定期举办各类活动,组织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产品展示、创业交流、项目路演。提供全程化的创业指导、培训以及政策、管理、法律、会计等咨询服务,多形式宣传介绍项目和创业企业。辅导、推荐优秀入驻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入驻项目可申请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基金扶持。
二、申报、遴选时间
(1)集中申报遴选:2023年2月17日至3月3日。
(2)动态申报遴选:2023年3月7日至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大学生。
2.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
3.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4.创业项目须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计划书。
5.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运营条件和风险承担能力。
6.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报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7.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
(1)获省级创业大赛、科技创新评选活动、各行业活动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获市级创业大赛、科技创新评选活动、各行业活动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3)获校、县级创业大赛、科技创新评选活动、各行业活动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4)获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项目可直接入驻。
8.遵守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基地办公场所原则上仅可用于开展日常工作,不得用于食堂、宿舍等非工作性使用。
9.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入驻程序
1.项目申报。入驻项目可由高校推荐或自行申报。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需提交本校创新创业就业部门盖章的推荐信(自行申报项目不需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送至或邮寄至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地址:长沙市新建西路77号三楼302办公室)。
2.资格审查。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3.项目评审。通过资格审查且未获奖的项目由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确定拟入驻项目名单。
4.项目公示。将拟入围的项目名单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子网、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驻项目名单。
5.签约入驻。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与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签订入驻协议,正式入驻基地。
6.项目退出。(1)协议期满自动退出,优秀孵化项目可续签协议;(2)协议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退出的,须提前一周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终止协议,办理退出手续后方可退出;(3)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基地管理规定的项目,基地有权勒令其退出。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按《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编制说明》(附件2)要求编制的《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及合伙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毕业的提供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会计报表(项目若未工商注册,无需以上材料,项目入驻后孵化基地可提供场地证明进行工商注册);
5.获奖证书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毅,联系电话:0731-82116085,18874092471,
电子邮箱:441549211@qq.com。
附件:1.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表
2.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编制说明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2月16日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bys/tzgg_1/202302/t20230221_29252050.html
关于“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2-07-04 09:04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等学校,湖南开放大学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根据《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22〕111号)安排,省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17点,通过大赛报名系统统计,全省共130所学校270967个项目报名参赛。现就做好“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赛程时间安排
省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网络评审,时间暂定为7月4日至7月12日;第二轮为现场赛,时间暂定为7月21日至7月23日。
二、省赛名额
省赛名额总数940项(不含奖励名额),其中高教主赛道省赛名额520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省赛名额210项,职教赛道省赛名额210项。为奖励去年在国赛获得优异成绩的高校,每获得1个国赛金奖的奖励2个入围省赛名额;每获得1个国赛银奖的奖励1个入围省赛名额;获全国高校集体奖的奖励3个入围省赛名额;根据上届大赛各赛道获奖情况计算得出奖励名额共28个(见附件1),奖励名额原则上不允许跨赛道使用。
按照名额计算公式{本校奖励名额+[(该赛道本校报名参赛项目个数÷该赛道全省报名参赛项目个数)×该赛道省赛名额总数](四舍五入取整)}计算得出各高校入围省赛名额分配数(附件2),全省共计958个。同时根据教育部相关指示,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重点军队院校名额单列。
三、项目推荐
请各高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合理安排各赛道各组别的项目报送比例,及时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推荐程序,并填写《“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项目推荐表》(附件3),于6月30日12:00前,将推荐表的WORD稿和加盖学校公章后的PDF扫描件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一经报送不得修改,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省赛名额。
四、项目审查
各高校要对省赛参赛项目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保证所有推荐项目真实且符合本届大赛规定的参赛条件,请各高校指导本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将所涉及的专利、商标、软著、论文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参照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模板填写《知识产权清单》,命名为“项目名称+知识产权清单”;已注册公司(机构)的项目,参照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模板填写《财务报表》,命名为“项目名称+财务报表”。《知识产权清单模板》和《财务报表模板》已上传至湖南省“互联网+”大赛工作群(QQ群:293729258)群共享,请各高校自行下载和组织进入省赛的项目填写,并于6月30日12:00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
大赛组委会将对省赛项目进行统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其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五、承诺书报送
为确保各高校推荐报送的参赛项目真实且符合本届大赛规定的参赛条件,各参赛队伍须签订《“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承诺书(项目版)》(附件4),由学校统一上报。同时,各高校须报送《“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承诺书(学校版)》(附件5)。
请将以上材料的邮件主题命名为“学校名称+参赛承诺书”,并于6月30日12:00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参赛人员资格核查及相关证书制定将严格按照上述材料信息执行。
六、新闻投稿
为进一步扩大大赛赛事影响,现广泛征集大赛期间活动新闻稿,希望各地各高校根据《“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闻稿投稿注意事项》(附件6)在大赛组织过程中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请各高校积极组织各项活动,相关组织情况将一并纳入优秀组织奖的考量范围。
七、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章小波、马子涵、颜希晨;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0731-82116078;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邮箱:3271793363@qq.com。
附件:1.“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奖励名额分配表
2. “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名额分配表
3. “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项目推荐表
4. “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承诺书(项目版)
5. “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承诺书(学校版)
6. “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新闻投稿注意事项
“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代章)
2022年6月27日
关于”建行杯“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bys/tzgg_1/202207/t20220704_27051827.html
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理论 研究征文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2-07-25 16:42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加强我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理论研究,提升高校就业创业工作队伍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根据《湖南省 2022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举措实施方案》有关安排,决定开展全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理论研究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相关人员,包括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专兼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等。
二、征文时间
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9月15日 。
三、征文要求
1.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语言精练,资料翔实可靠,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指导意义,篇幅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具体规范可参考湖南日报理论版、理论智库版相关要求( https://hnrb.voc.com.cn/hnrb_epaper/html/2022-05/06/content_1575587.htm?div=-1 )。
2.正文中不出现作者个人信息,另页附上作者姓名、单位及职务、职称,以方便后期开展匿名评审。
3.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不纳入评选范围。
四、征文评选及报送
1.本次征文评选,分“大学生就业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两大类,请作者在封面及正文第一页的右上角位置注明参评类别,并附查重报告。
2.征文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将汇编成优秀论文集,择优推荐在《湖南日报》理论智库版刊发。
3.每所高校推荐论文原则上不超过4篇,请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于9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全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理论研究征文活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论文纸质版每篇7 份一并报(寄)送至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张 燕源,联系电话:138****5961,电子邮箱:hnsjyzdzx@163.com。邮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三楼。湖南日报社黄京,联系电话: 186****3736,电子邮箱: 349873551@qq.com。
附件: 全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理论研究征文活动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日报社
2022年7月20日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bys/tzgg_1/202207/t20220725_27566508.html